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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版 歐洲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管理指南
其它
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癥(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,RDS)的防治目標是通過治療最大限度增加存活率,同時使潛在不良反應降至最低。過去40年,已采取了許多預防及治療RDS的策略及方法并被臨床試驗所驗證。 產前管理 1.有極早產高危因素的孕婦應該轉運至具備診治RDS經驗的圍產中心(C)。 2.孕周23~34周、有早產高危因素的所有孕婦產前均應給予單療程類
歐洲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防治指南一2010版
其它
呼吸窘迫綜合征(RDS)是由于肺表面活性物質(PS)缺乏及肺結構發育不成熟所致,多見于早產兒,自然病程為生后當時或很快發病,并在生后2 d內進行性惡化,如不及時治療,因進行性缺氧和呼吸衰竭而死亡,存活者,在生后2~4 d病情開始改善.胎齡越小,RDS發生率越高,2006年Euro NeoStat的數據顯示:胎齡23~25周的早產兒RDS發生率為91%,26~27周的早產兒RDS發生率為88%,